发布时间:2024-12-29 21:40:41 来源: sp20241229
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业务外包、劳务派遣、平台众包等多元用工方式逐渐成为企业优化管理、降本增效的选择之一。但在实践中,部分企业不规范用工的情形频发,劳动者维权难度增加。
当多元劳动用工中出现欠付薪酬的情况时,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如何确认劳动关系?能否追索劳动报酬?
【案件回顾】
孙某入职某公司,从事外送业务,日常工作接受“某站点”的管理。工作期间,该公司拖欠孙某两月工资,并抗辩称其承包某外卖平台的配送业务后,又将该业务分包给多个下游合作商,所有外卖骑手的招聘、工资等均由下游合作商负责,该公司不对配送员进行任何管理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公司主张将承接外卖平台的配送业务再次转包,但未就主张提交证据。而孙某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、送单软件截图等证据,均显示其接受“某站点”的工作安排。该公司未能就此举证或作出合理解释,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。最终,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孙某拖欠工资。
【人民说法】
据了解,多元用工行业从主要集中于建筑业、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,逐渐向交通运输业、金融业、住宿餐饮业等多领域扩散,近年来又扩张到外卖快递、网约车、直播销售等互联网平台类业务。
“多元用工体现了企业对灵活用工模式的需求与探索,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,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不规范用工的情形。”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7月9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,立案二庭副庭长汪洋表示,这些情形主要体现在企业混同用工,发生纠纷易推诿责任;外包形式掩盖派遣事实,规避用人单位义务;滥用网络平台,违规开展众包业务;违法分包转包,用工管理失控等。同时,多元用工模式下劳动组织方式分散,对政策监管也带来了一定挑战,且劳动者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往往疏于了解,维权难度较大。
据立案二庭法官刘冠男介绍,在新就业形态用工过程中,部分企业从平台承包配送等业务后,实际负责配送站点的运营管理,但又通过“连环转包”或者同时期“多重转包”的形式,试图将“外卖骑手”“快递小哥”等用工管理特征分散至其他企业,进而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造成了用工关系的混乱。
仅有“外包合同”并不能成为企业规避用工责任的“防火墙”。法院建议,用工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提升劳动管理精细化水平,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;劳动者应恪守诚信,遵守劳动纪律,充分了解行业风险并强化权利意识和证据意识,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理性维权。(高清扬 实习生 谢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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